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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新世纪民族幼儿园招聘65名教师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新世纪民族幼儿园隶属于青山区教育局,是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成立于2003年,是青山区民族幼儿园的第一所分园,在传承民幼30年的文化精髓和精细化管理下不断发展、不断壮大。2014年青山区民族幼儿园新建6所分园,2015年新世纪民族幼儿园的4所分园也正式投入使用。如今的民幼已经成为一个拥有12所分园的幼教集团。

  新世纪民族幼儿园始终坚持“科研兴园,特色强园”的思想,并且一直将保教质量作为立园之本,重视教师队伍的扩大和建设。由于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岗位

  专业

  人数

  时间

  学前教师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考虑)

  30人

  2017年6月26日面试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保育教师

  本科(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0人

  保健医

  持有执业资格证(有临床经验者优先考虑)

  5人

  舞蹈教师

  本科且舞蹈专业(有代课经验者优先考虑)

  5人

  音乐教师

  本科且音乐教育专业(有代课经验优先考虑)

  5人

  【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耐心且身体健康。

  3、各专业教师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拥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保健医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且拥有执业资格证。

  【报名须知】

  咨询电话:15947527226 张老师(工作时间咨询)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个人履历表及个人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新世纪民族幼儿园第二分园(青山路与哈达道交汇处往西50米路南)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2017招聘公安辅警和城管协管员15名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公安辅警2名和城管综合执法中心协管员1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包头市户籍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户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配偶或父母具有白云矿区户籍的考生及在白云矿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2、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2017年及往年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btbyeb.gov.cn)。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百灵道西侧铁矿电视台南,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并负责审核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学科(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信息。公开招聘办公室接受考生报名咨询,并视情况转交招聘领导小组办理并答复。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报名信息表》机打2份。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要求含二维码)。2017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所学专业证明。

  4、白云区区属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相关工资表(工资表需具有连续性,并由出具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5、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入伍及退役证明。

  符合条件的非包头市户籍考生,报名时另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内的“项目人员”考生,需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2、配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父母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及父母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原始档案等材料。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人员要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

  2、2017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的考生,携相关减免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报名结束前提交到报名审查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矿区政府网站。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本次考试形式为体能测试、笔试,体能测试由聘用的专业体育教师进行,测试结果需经参加测试人员、用人单位联合确认。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接着进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笔试

  本次考试不设蒙语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专业考试,所有岗位均使用统一的试卷。

  3、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数额。

  考生总成绩将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4、考试结束后,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考点设在白云矿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2分。

  2、区属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以2016年10月31目前雇用登记为准)按年限加分,每满1年在笔试成绩后加1分(满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加0.5分,最高加5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3、具有白云矿区户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户籍取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4、在公安系统工作期间曾立功受奖的在编民警,子女报考公安辅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

  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具体见本简章第四条报名与资格审查要求)

  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进入考察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对被聘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对能够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取消聘用。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待遇按招聘岗位执行编外劳动合同人员标准核算。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和城管协管员岗位表

  2、2017年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和城管协管员报名信息表

  3、考生承诺书

  鄂尔多斯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120名公告

  为缓解我旗教师短缺压力,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旗人民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

  一、招考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启事:2017年6月8日。

  (二)网上报名:2017年6月25日至7月2日上午11:30。

  (三)网上初审:2017年6月25日至7月2日下午17:3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7月6日至7月8日。

  (五)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九)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招考岗位及数量

  (一)中学教师20名

  1.汉语授课中学教师14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

  2.蒙语授课中学教师6名。其中:数学1名、物理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乐2名(三弦)。

  (二)小学教师68名

  1.汉语授课小学教师48名。其中:语文14名、语文(项目人员)1名、数学7名、英语4名、英语(项目人员)1名、科学4名、科学(项目人员)1名、音乐4名、体育4名、足球4名、美术4名。

  2.蒙语授课小学教师20名。其中:蒙语文5名、汉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1名、舞蹈1名、美术2名、足球2名、科学3名。

  (注:项目人员是指在乌审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三)幼儿园教师30名

  1.汉语授课幼儿园教师20名。

  2.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10名。

  (四)鄂府办函〔2016〕13号文件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2名。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汉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含双学位,下同),户籍不限。

  (五)报考蒙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

  (六)报考汉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乌审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七)报考蒙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乌审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八)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专业,限乌审旗户籍;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为幼师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限乌审旗户籍。

  (九)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1999年7月1日至1982年6月30日)之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1999年7月1日-1987年6月30日)之间。

  (十)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合格的普通话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2年内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一)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其他必备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该公告发布之日前。

  (十二)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单列岗位进行招考,招考名额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30%(四舍五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照顾分)×50%+面试成绩×50%。此类人员录聘后一律到基层学校工作。

  (十三)参照《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表》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确定专业是否对口。

  (十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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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网上报名

  1.报考者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wsq.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说明未通过理由。报考者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6966。

  5.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考计划数,被调整或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各项目人员岗位报考比例达不到1:3时,招考名额调整至相应非项目人员岗位。

  7.报名考务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师招考收取报名考务费70元/人(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名考务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复印件于笔试后10日内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60%,其他约占40%,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乌审旗户籍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由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档案。

  3.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所服务旗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除音乐、舞蹈、美术、体育、足球专业外),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报考音乐、舞蹈、美术、体育、足球专业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60分,具体测评办法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wsq.gov.cn)另行通知。

  2.幼儿园教师招考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1)模拟课堂:满分为4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

  A.弹唱:满分20分,现场抽曲目,熟悉后边弹钢琴边唱;

  B.舞蹈:满分20分,现场放舞曲,现场自编并表演;

  C.绘画:满分20分,现场命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模拟课堂与专业技能测试准备时间共60分钟,试讲、弹唱、舞蹈按顺序依次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面试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专业必须用汉语面试;蒙语授课专业必须用蒙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每组面试评委3人,工作人员2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教育局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单位进行不少于二周的实习,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者未按时报到参加实习或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ws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考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考待遇

  1.招考的教师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聘用,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乌审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否则不再续聘。

  2.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乌审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六、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报考者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wsq.gov.cn)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五)本方案由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 0477-7582201

  监督举报电话:

  0477-7582193(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477-7582035(乌审旗纪委监察局)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表

  2、本科专业目录(2012)

  3、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

  4、大专专业目录

  5、研究生专业目录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146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高校。

  学校设有27个教学单位、6个教辅单位、1个附属单位,开设本科专业74个,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蒙药学博士人才项目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涵盖了7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591人,教职工1739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专业1个、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1个。

  学校有省部级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13个;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7个,其中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8个,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个,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1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研究基地5个。

  有6个版本的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其中社会科学版(汉文)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是全国首个研究民族高等教育的专业期刊。

  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是国家三级甲等民族医综合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蒙西医结合医院,也是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考点、国家首批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医护人员1094人,开放床位1300张。有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

  学校秉承“博学明理、崇德至善”的校训,坚持“务实办学、创新办学、开放办学、特色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综合改革,促进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和学科优势的高水平综合性民族大学。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民族大学拟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41名,硕士研究生岗位9名。其中,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12名。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8名,硕士研究生岗位88名 。其中,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27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7年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术型)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附属医院护理岗位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7)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8)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7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9)应聘岗位所需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后)。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219.225.128.4/job/login.aspx)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须完整填写本人不同学习阶段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无工作经历可不填此内容)。

  (三)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四)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查的,在网上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的,不能更改申报岗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硕士岗位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

  (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本年度随时报名考察招聘。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各一式二份),并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20天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科研业绩成果原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考试方式

  (一)校本部

  1、博士学历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和用人单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情况、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硕士学历人员采取面试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30分钟。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加试术科考试,试讲与术科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4;教辅岗位以面试与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与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4。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语试讲,答辩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须用所授课语种试讲并作答。

  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二)附属医院

  附属医院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岗位要加试技能操作。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根据岗位需要,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技能操作。应聘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岗位人员进行技能操作。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现场评分的形式,主要测试临床基本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15 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行政管理人员只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医疗、护理、医技、药学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技能操作成绩25%+面试总成绩* 25%。

  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

  (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

  (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2017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学校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学校岗位咨询电话:马老师0475-8313282 韩老师0475-8313123

  应聘附属医院岗位咨询电话:0475-8267816

  内蒙古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民族大学举报电话:0475-8313138

  附件:

  1、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中共呼和浩特纪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按照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市纪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市纪委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共5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9个旗县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8、职务一般为主任科员以下;

  9、身体健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规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遴选。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市纪委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00至7月2日17: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hhpta.com/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纪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经本单位同意后,报名人员将《公开遴选审批表》报本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公开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传真:0471—4606435、4606179)。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须持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接收报名人员填报的《公开遴选审批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传真《公开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6月27日9:00至7月4日12:00间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调整

  报名截止后,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拟遴选人数。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至7月9日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使用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面试均须使用汉语文(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名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公开遴选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开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办法加权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报名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由第三方加试一场面试,报名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一并列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由呼和浩特市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参加工作有关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考察期任职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呼和浩特市纪委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岗位考察期。拟任职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呼和浩特市纪委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在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3、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调入手续。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各旗县区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各单位要予以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并做好推荐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呼和浩特市纪委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1—4607267、4606435

  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471--369046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

2017年6月19日

  内蒙古美术馆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美术馆新馆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1、办公室(9人)

  包含工程组(2人)

  职能概要:主要负责政务管理、文件起草及运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对外协调联络,管理艺术品经营中心。

  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美术学专业、管理类专业、文科类其他专业及人力资源专业。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工程组:

  职能概要:主要负责馆舍维修、网络管理、馆内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负责与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

  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建筑类专业、网络信息化专业。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展览陈列部(8人)

  包含安全保卫组(2人)

  职能概要:主要负责各类展览、展区陈列的筹划、组织和实施,区内外展览引进和输出的活动组织,年度展览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展览策划类专业。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安全保卫组:

  职能概要:主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实施,开展安全保卫教育,负责消防、监控、防灾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

  专业要求:专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内蒙古各级消防大队颁发的消防专业上岗证或资格证者优先。

  3、学术研究部(9人)

  包含典藏组(4人)

  职能概要:主要负责美术创作、美术作品学术研究的策划与组织,收集掌握学术信息及动态,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编辑《内蒙古美术》杂志。

  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美术理论专业。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典藏组:

  职能概要:主要负责藏品征集、藏品日常保管及修复、藏品固定陈列及特展的组织、藏品库房管理,管理艺术品修复中心。

  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美术类绘画专业(书画修复专业优先)。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宣教部(9人)

  包含展厅讲解员(5人)

  职能概要:主要负责艺术活动对外宣传普及推广,社会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策划、组织艺术类讲座、报告、交流及鉴赏等各类美育活动,管理图书资料室等工作。

  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文化管理、新闻类专业,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公文处理及组织协调能力。

  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展厅讲解员:

  专业需求:专科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标准普通话、表达能力强、五官端正,男身高170cm-185cm、女身高160cm-175cm,年龄在28岁以下,蒙语授课类2人,其余名额汉英双语、蒙汉兼通者优先,美术类专业优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优先。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3日

  地点:内蒙古美术馆一楼东侧学术报告厅(新华大街43号汇通酒店东)

  应聘人员报名需携带: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可提供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4、填写完成的报名表(报名表从以下邮箱中下载:nmgmsgbgs@163.com密码:msg987)

  5、报名人员如未被录用,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我馆将会妥善处理。

  电话:0471——6960269

  传真:0471——6960269

  邮箱:954495698@qq.com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为优化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职位,其中: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1名(参照管理)、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3名(参照管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3名(参照管理)、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名(参照管理),共计9名。

  具体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可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hhpta.com)进行查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旗(县、区)及以下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

  在呼和浩特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职位表要求的相应的学历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7、职务一般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6 月27日9:00至7 月2 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hh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传真电话:0471-3956225)。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 月28日9:00至7 月3 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4日12:00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遴选人数。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至7月14日间,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7 月15 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参加工作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有本人姓名页的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委托自治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如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考试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考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参加工作有关材料,据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岗位考察期。拟录用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在遴选单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对于遴选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遴选单位不负责解决,可能出现以上问题者建议慎重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1—5184577、5181202

  技术咨询电话:0471—3690468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0471—3697650

  咨询电话开通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2017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呼和浩特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职位详情>>>

  

2017年6月21日

  包头之声招聘

客服5名

岗位职责:

1、客户接待

2、接打客户电话,收集用户信息,登记用户需求;

岗位要求:

1、年满24周岁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女士,高中及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维护平台信息

3、为人正直、踏实,讲究细节,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亲和力和客户沟通技巧。

5、普通话标准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能够主动掌握话题,应变能力强。

工资待遇

底薪+提成+奖金3000-5000元

招聘微信编辑3名

岗位职责:

  1、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维护、资料收集、内容创意、分类整理,提升内容质量,粉丝活跃度和数量;

2、共同策划项目运营策略与计划,并进行具体活动文字撰写;

招聘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有足够的想象力、独立思考和策划能力,文字功底深厚;

2、热爱创意和策划工作,有广告和新闻语言类工作经验优先;

  3、个性开朗,善于交流,知识面广;

4、薪资面议,待遇优厚

网络编辑2名

岗位职责:

1、负责网站数据、内容的更新上传,资讯的原创、转载。

2、负责网站推广的部分工作内容,seo优化等。

招聘要求:

1、熟悉网络编辑,懂html技术,会Photoshop和DreamWeaver的简单使用;

2、具有一定的文案功底及专题制作能力;

3、了解网络营销及seo优化;

4、为人踏实,对工作有热情,执行能力强。

5、全职或者实习均可。

网络营销经理10名

岗位职责:

1、搜集、整理各区域内行业客户、竞争对手等相关信息资料;

2、汇总、整理各区域内现有合作客户信息,整理客户神经系统资源库;

3、配合部门领导进行营销活动策划、组织与跟踪等相关工作;

4、协助各地区营销团队进行市场推广、资源搜集、品牌推广等工作;

5、协助各地区营销团队进行数据信息对接、资源分享以及行业信息了解等;

6、各地区营销团队进行展会、行业会议等相关工作开展与协助工作;

7、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维护与信息分配工作,及时对接相应区域的营销工作;

8、协助营销团队进行其他线上与线下活动相关报名信息搜集与分配工作;

9、招生信息发布、营销材料整理与设计等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 大专以上学历、市场营销专业毕业优先;

2、一年以上相关行业市场相关工作优先,优秀应届毕业生亦可;

3、具备优秀的渠道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 ;

4、熟悉产品市场营销渠道开发和建设业务,良好的渠道客户关系管理;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社会活动能力及公关谈判能力;

6、对工作有激情、执着、敬业, 思维清晰、活跃;

7、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协调、沟通和把握全局的能力;

8、思维敏锐,极富创新精神,环境适应能力强,抗压力能力强。

招聘电话:13848000093

简历投递:864357524@qq.com

公司地址:钢铁大街帝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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